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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 | 訓練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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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科員 |
官等職等 | 警佐1階至警正3階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系 | 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 |
名額 | 1名 |
上網期間 | 自109年7月27日至109年8月3日 |
資格條件 (請參考) |
一、具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資格,現任職消防機關者。 二、中央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者。 三、具有1年以上內勤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企業或民間機構申請訓練及委託第三方協助辦理案 二、國內外機關團體參訪、接待與行銷推廣業務。 三、中心媒體公關處理與志工管理運用事宜。 四、各相關班期之各級防火宣導課程規劃事宜。 五、其他教務學務科相關業務辦理或臨時交辦事項。(如二期中程計畫第二階段全民防災教育館裝修工程)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社寮里大公街100號 |
備註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敘述工作經歷及勝任訓練中心職務之專長特質之600字以內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有意願應徵人員請上消防署網站-徵才公告下載填具「應徵人員簡歷空白表」後回傳n81966518@nfa.gov.tw。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4名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訓練中心科員為內勤職缺,其待遇與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外勤工作有相當差距,有意願應徵者請務必考量清楚再投履歷。 四、本職缺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2)8196-6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