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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徵 '辦事員' 1名

內政部消防署職缺公告表

職缺辦理方式:外補

出缺單位

訓練中心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

職務

辦事員

官等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5職等

名額

1

報名期間

1131112日至1131115

資格條件

  1. 具有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

  2. 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3.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4. 本職缺屬定額進用身心障礙員額,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

工作項目

一、辦理資通維運科相關業務。

二、辦理園區維運相關事宜。

三、辦理餐廳及住宿相關事宜。

四、辦理建設中程計畫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心障礙手冊、相關執照或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5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至多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