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 消署秘字第1100100200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3點,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消防署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3點修正規定 內政部消防署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3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規定對照表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