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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3點,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 消署秘字第1100100200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3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