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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部分條文及第12條附件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 台內消字第1090823269號令

主旨: 修正「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部分條文及第12條附件

修正目的及意旨:
       本標準自100年修正迄今,部分規定已不合時宜,內政部因應科技及技術日新月異,為使本標準與國家標準規範一致,並檢視現行規定內容,爰修正本標準部分條文及第12條附件,以符合實際需求。本次修正重點包括:修正排氣管、供(排)氣管之材質應符合國家標準(修正條文第7條、第8條)、增列冷水管裝設逆止閥之但書規定(修正條文第10條)、 修正連接熱水器之燃氣配管材質及其設置規定(修正條文第11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