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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第2點,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090822852號函

主旨: 修正「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第2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