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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危險物品安全基金會(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14鄰信義路156巷48號)辦理一般爆竹煙火認可作業,委託期限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090822660號公告

主旨: 公告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危險物品安全基金會(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14鄰信義路156巷48號)辦理一般爆竹煙火認可作業,委託期限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