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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四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

發文字號:台內消字第1070821740號令
 
主旨:修正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