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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危險物品安全基金會辦理一般爆竹煙火認可作業,委託期限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3日
發文字號:內授消字第1150006035號公告
主       旨:公告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危險物品安全基金會辦理一般爆竹煙火認可作業,委託期限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