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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精進火災調查效能暨服務躍升中程計畫補助作業原則」第六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台內消字第11504012101號函
主       旨:修正「精進火災調查效能暨服務躍升中程計畫補助作業原則」第六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