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回頁首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修正「戶外、建築物室內與公共場域設置電動車輛充換電站安全管理指引」,自即日生效。

修正「戶外、建築物室內與公共場域設置電動車輛充換電站安全管理指引」,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內授消字第1141604768號函
主  旨:檢送「戶外、建築物室內與公共場域設置電動車輛充換電站安全管理指引」修正規定及其對照表1份,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