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內授消字第1141602008號 主 旨:訂定「內政部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案件獎勵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令 內政部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案件獎勵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