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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 院臺忠字第 1135001601A 號函

 

主旨:修正「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