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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第十一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內授消字第1120822532號函

 

主旨:修正「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第十一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