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 1110821117 號令 主旨: 修正「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要點」第4點、第5點、第6點,自即日生效。 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要點第4點、第5點、第6點修正規定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