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點:高雄市林園區力行路香蕉園 二、時間: (一)09:47受理報案 (二)09:57到達現場 (三)10:01火勢控制 (四)10:14火勢撲滅 三、出動人車:消防局出動3車7人,由小隊長指揮 四、人員傷亡:無傷亡 五、燃燒情形:燒燬香蕉園內雜草並延燒中芸派出所帆布,燃燒面積合計約35平方公尺 六、初判起火原因:縱火嫌疑人使用打火機引燃雜草並延燒中芸派出所帆布,該嫌疑犯由警方帶回製作筆錄 七、通報本署預防調查組、警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