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財物標準分類」部分規定,並自115年5月27日起生效 發布單位 秘書室 發布日期 115-06-01 觀看次數 565 訪次 行政院修正「財物標準分類」部分規定,並自115年5月27日起生效,詳如附件內容。 函轉行政院修正「財物標準分類」部分規定,並自115年5月2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