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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消防署徵工友1名

內政部消防署徵才公告
用人單位
秘書室
職稱
工友
官等職等
職系
名額
1名
上網期間
自114年7月15日至114年7月27日
資格條件
一、現職服務於中央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適用工友管理要點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電腦操作能力者
    尤佳。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經常性薪資
每月新臺幣3萬6,510元至3萬9,270元(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工作項目
  • 協助事務性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或
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號
(可自行選擇於新北市或南投縣上班)
備註
一、請檢具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績影本各1份,務請註明日間、夜間聯絡電話,於114年7月27日前備妥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內政部消防署秘書室收」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經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視察王麗英 電話:(02)8196-6421
最後更新日期114-07-15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