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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110年國家防災日重大災害緊急警報訊息傳遞演練執行計畫函頒

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消防署)為因應當發生如地震、海嘯……等國家級災害或重大緊急事故時,政府能立即透過電視管道,以插播式字幕(跑馬燈)、字卡、影像等方式,對民眾發布緊急訊息、政府重大決策及應變處置作為,俾利民眾採取必要作為,以減少災害影響程度,業於106年至109年國家防災日配合行政院推動電視頻道播放重大災害緊急訊息政策,辦理「指定電視頻道播放重大災害緊急訊息」演練,以提升災害應變效能。110年持續規劃協調多重媒體管道,辦理相關整合性演練。
最後更新日期110-10-19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