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機關救護紀錄表填寫作業原則」函頒修正 發布單位 發布日期 110-09-02 觀看次數 1689 訪次 依據本部消防署110年7月26日「110年第1次緊急救護業務主管工作聯繫會議」決議辦理修正「消防機關救護紀錄表填寫作業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並檢送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規定對照表各一份。 消防機關救護紀錄表填寫作業原則修正對照表(核定) 消防機關救護紀錄表填寫作業原則修正總說明(核定) 消防機關救護紀錄表填寫作業原則修正規定(核定) 內政部110年8月31日內授消字第1100825065號函頒修正消防救護紀錄表填寫作業原則,自11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