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為落實新冠肺炎(COVID-19)「TOCC」機制以保障同仁出勤安全,防疫期間之救護派遣案件不列入KPI統計項目。 發布單位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發布日期 109-03-09 觀看次數 4565 訪次 ㄧ、本署109年3月9日消署指字第1091000030號函。 二、為落實新冠肺炎(COVID-19)「TOCC」機制以保障同仁出勤安全,防疫期間之救護派遣案件不列入KPI統計項目。 10910000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