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 (一)08:22受理報案 (二)08:31到達現場 (三)08:37火勢控制 (四)08:40火勢撲滅 二、出動人車:消防局出動21車46人,由組長黃智鴻指揮 三、人員傷亡:無傷亡 四、燃燒情形:177號燃燒1樓廚房爐具、2樓居家及倉庫放置雜物,燃燒面積約300平方公尺;175號外牆浪板燻黑及179號燃燒陽台雜物10平方公尺,共計310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