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雲端運算方案調整跨部會說明會議決議事項(摘錄.2012.7.20)

各部會規劃政府雲以應用為主,平台與基礎建設為輔,除機敏性應用需獨立建置基礎建設外,原則上各雲端計畫不應編列硬體採購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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