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第5點及第2點附表6至附表6之9、附表7之3、附表8、附表14,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090822304號函

主旨: 修正「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第5點及第2點附表6至附表6之9、附表7之3、附表8、附表14,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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