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四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

發文字號:台內消字第1070821740號令
 
主旨:修正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四條
 
出處:中華民國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修正「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四條
文章網址: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23&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