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託辦理消防及防救災專業訓練要點」第3點附件3及附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消暑訓字第1061701567號函

主旨:修正「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託辦理消防及防救災專業訓練要點」第3點附件3及附表


出處:中華民國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託辦理消防及防救災專業訓練要點」第3點附件3及附表
文章網址: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23&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