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火場指揮及救災安全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5點,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發文字號: 消署救字第 11006005592 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火場指揮及救災安全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5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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