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及合格標示規費收費標準」第4條條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台內消字第1080822702號令
 
主旨: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及合格標示規費收費標準」第4條條文
 
出處:中華民國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 最新消息 > 法規動態 > 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及合格標示規費收費標準」第4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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