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 (一)16:30受理報案 (二)16:36到達現場 (三)16:55火勢控制 (四)17:30火勢撲滅 二、出動人車:消防局出動15車31人(消防26人、消防役5人),由副大隊長指揮 三、人員傷亡:2樓救出1男(意識清楚、長期臥床)送醫;另3樓樓頂1男自行疏散不須就醫 四、燃燒情形:燒燬3樓家具、雜物,燃燒面積約60平方公尺 消防署啟 04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