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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與竹山秀傳醫院簽訂107年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保健中心駐點護理人員」採購案契約!

107年1月2日上午9時,在消防署訓練中心李明憲主任與竹山秀傳醫院謝輝龍院長及陳信仁主任的見證之下,竹山秀傳醫院派遣護理師1名進駐消防署訓練中心,守護訓練中心職員及學員的健康。

本署與竹山秀傳醫院簽訂契約,自107年1月2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會有竹山秀傳醫院派專業護理人員進駐本署訓練中心保健中心,駐診的時間為上班時間上午08:00至12:00及下午13:00至17:00,其服務項目如下:

一、本署訓練中心員工及學員緊急傷病救護初期處置及醫療諮詢工作,必要時通報及聯繫鄰近醫院或消防隊等醫療單位。
二、製作工作日誌、就診管理紀錄及本中心傷病統計。
三、消防特考班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於本中心受訓期間健康資料建檔及定期更新。
四、支援園區內大型活動醫療工作。
五、規劃、宣導及辦理傳染病、運動傷害、特殊疾病等防治事宜。
六、保健中心及救護車醫療器材、衛材、耗材及物品清冊建立、更新及管理。
七、臨時交辦之醫療及衛生相關事項。

本案藉由得標醫院竹山秀傳醫院多年醫療團隊經驗外,並請該醫院設計「學員自我健康評估表」,有利於教官訓練學員時瞭解學員狀況,並定期做健康檢查資料更新,另借重竹山秀傳醫院專業管理經驗,打造本署訓練中心保健中心傷病、醫材、耗材管理制度,得以分析消防人員受訓期間健康管理上須注意事項,此外,凡是訓練中心職員與受訓學員持證件至竹山秀傳醫院就診,亦享有免掛號費的福利,讓受訓學員照顧更增加保障。
 
啟用典禮大合照 啟用典禮大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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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憲主任講述保健中心啟用契機 李明憲主任講述保健中心啟用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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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7-01-02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