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檢查滅火器 災時應變好幫手

發布單位 預防調查組 發布日期 107-01-10 觀看次數41686 訪次
鑑於107年1月7日晚間7時許,臺北市永吉路一間店面鐵捲門馬達起火,旁邊店面民眾,隨手拿起路旁滅火器滅火,因該滅火器為69年12月製造之加壓式乾粉滅火器、未定期檢查及底部嚴重鏽蝕(如圖1),肇致放射時滅火器底座爆裂,造成額頭及左胸受傷。

滅火器底部嚴重鏽蝕
圖1:本案滅火器底部嚴重鏽蝕
內政部消防署提醒您,滅火器為火災初期時常見的滅火設備之一,因其設計簡單可攜,一般人亦能使用來撲滅剛發生的小火,為確保滅火器為合格品及其功能隨時保持堪用,得就下列幾點簡單判定之,如有損壞或不堪用情形,應請滅火器廠商立即回收或更新,避免有無法使用或無法耐壓爆裂之情事:
一、滅火器本體是否貼有內政部委託之檢驗機構實施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合格之標示(如圖2)。
二、滅火器是否每3年委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廠商實施定期檢查,確認功能正常,並於本體上貼有標示(如圖3,並請特別注意下次性能檢查日期未逾期)及瓶頸加裝檢修環(如圖4,檢修環顏色為黃色及藍色交替更換)。
三、滅火器本體及裝置外觀上有無變形、腐蝕、損傷、老化及壓力應在綠色範圍(如圖5)。
減火器應有合格標示
圖2:合格標示

須確認減火器檢查表
圖3:注意滅火器性能檢查及換藥標示,檢查日期有無逾期

滅火器檢修環
圖4:滅火器加裝檢修環,兩色輪替提醒

滅火器壓力表
圖5:滅火器壓力表應在綠色範圍

內政部消防署再次提醒您,使用滅火器時請熟記4字訣:「拉-拉插梢、瞄-瞄準火源底部、壓-壓握把、掃-向火源左右掃射」(如圖6)。
滅火器使用方法
圖6:滅火器使用方法(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出處:中華民國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 最新消息 > 行政公告 > 定期檢查滅火器 災時應變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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